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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案和社會學習理論

 

根據社會學習理論,當加害人受到的處罰很低時,就會鼓勵更多人成為加害人。當加害人受到嚴厲處分時,很多人就不敢成為加害人。

這個社會將增加更多加害人或減少加害人,司法正義就是一個重要的關鍵。

證據是不會自己跑出來的,而是負有查證者努力尋找才能發現。我們社會太常有受害人,卻難以找到加害人,這不是好的現象。例如林義雄家的血案,至今仍找不到加害人。

台灣社會需要加油,否則未來堪憂。洪案不是僅僅洪家的問題和苦難,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,因為社會學習理論告訴我們,社會事件不是單一事件,而是會傳染擴散。希望軍中虐待增加或減少,洪案是關鍵指標。

有人把這件事渲染為民粹,但這不是民粹,而是社會正義。把此問題劃為民粹,只是幫加害人脫罪,讓未來的加害人知道,如何加害於人而不會受到嚴厲的懲罰。台灣需要再努力,不能成為加害人的樂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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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沐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