權力的選擇?

 

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,許多人琅琅上口,但管理要如何進行?

這裡我們舉十字路口為例,如果十字路口一天只有不到十輛車子經過,且不是集中在某一瞬間,那麼誰可以過十字路口?這不需規則就可以運作,想過就過,不用特別允許才能過,簡單講,就是不需訂規則。

但是,如果交叉的兩條路,每條路上每分鐘都有十輛車子以上經過,那麼要不要定個規則?能不能想過就過?

這大家都有經驗,要!也就是現在的紅綠燈,進行十字路口的管理。

裝了紅綠燈是否就可以讓十字路口運作順暢?如果有人闖紅燈,那該怎麼辦?要不要對他處罰?誰來處罰?

因此,管理十字路口不是僅僅裝個紅綠燈了事,還需賦予某些人「權力」來執行通過十字路口的規則。這裡要稍微分辨一下,「權力」和「權利」是不同的概念,執行十字路口的管理規則是「權力」,路人可以通過十字路口是「權利」。

誰擁有這個「權力」?

繼續用十字路口的這個例子,如果管理十字路口的權力是世襲而來,管理者自己定了新規則,別人也無法更換管理者,這個管理者就可以自行規定,每個月繳給他一千元的,只要他到此路口,保證綠燈給他通過,那他就很有油水了。

但如果管理十字路口的權力是由經過此路口的人選舉出來,那麼就可能以最多數人方便的方式來管理此十字路口,這就是選舉比世襲受多數人歡迎的原因。

但另一方面,管理這個十字路口的人,取得權力後,除了可以處罰闖紅燈以外,他還可以獲得什麼好處?對多數用路人而言,最好這個管理者不需要薪水,但誰要去當這個管理者?沒有任何好處的權力,有多少人願意做?

這是我們選舉必須面對的實際狀況,給管理者權力,以及給他好處?我們要給他多少權力?要給他多少好處?

台灣選舉至今已有數十年,但似乎朝向選一個不要權力,也不要好處的人來當管理者,但不要權力,也不要好處的人,他為什麼要當管理者?問問自己,我自己願意不拿薪水、沒有權力來做事情嗎?如果願意,可以多久不拿薪水?而不需權力就可以推動事務嗎?這個社會有多少比例的人,可以不拿薪水、不需權力就會認真以及擁有能力把事情做好?

這是我們需要更多思考的,我們願意給管理者多大權力?應該給每一層級的管理者多大權力?鄉鎮長、縣市長、都會市長、總統、各級民意代表該有多少權力?他們的組織內成員可以分得多少權力?他們可以獲取多少利益?我們願意給他們多少利益?如果我們給不了那麼大權力,什麼樣的人肯出來擔任這些職位?如果我們給不了那麼多利益,什麼樣的人願意出來做這些事?願意出來做的人和真正有能力做的,有多大差異?需要給多大權力和利益,才可能讓有能力和有意願的人來擔任這個層級的職位?

能力和道德也是重要的條件,這是台灣近年來主要的選舉要求,但還要進一步分辨,那類能力是管理眾人之公共事務的能力?道德也不能變成是不愛權力,不用權力,而是不用權力勾結來謀取自己的私利。

再用十字路口的例子,如果沒有能力抓到闖紅燈的,那麼要這個管理者做什麼?或是管理者對闖紅燈的仁慈到不抓他,不處罰他,那麼有管理和沒有管理有何差別?

如果管理者有能力抓到、懲罰闖紅燈者,但他還和某些人掛鉤,暗中給他一千元者,一到路口就變綠燈,那麼就損害了多數人的權利,這當然不行。狡猾的管理者不會告訴你我他偷偷掛鉤,所以如何知道和判斷管理者會不會用權力勾結來謀取自己的私利,也是重要關鍵。

總結:選擇管理者需要考慮

l  要給他多少權力?

l  要給他多少利益?

l  他要有哪些能力?

l  他如何使用權力?

以上是在今天選舉日的小小感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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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沐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